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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新一轮开发区(同里镇) 人才“金种子”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6-06-15    来源: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室、局、公司、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人才优势,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努力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根据吴江区《关于实施新一轮吴江区人才“55352”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开发区党代会精神,现就实施新一轮吴江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金种子”工程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研判“改革”和“新常态”要求,把握人才工作规律,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工作主体的积极性,树立全球视野、开放理念,形成生动的工作局面,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政策措施

  1.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补助项目

  (1)吴江区科技领军创业人才,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可给予100~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科研经费)资助,再择优给予一定数额的政府“拨改投”基金支持;可给予2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可提供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股权投资;可提供2000平方米以内的中试厂房,并免除1年租金;可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并免除3年租金;可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3年租金;在吴江购买自用住宅的,可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鼓励和支持领军人才企业做大做强,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年主营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择优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按照《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人才[2016]8号文件执行);
  (2)吴江区科技领军创新人才,可给予创新团队100~500万元、创新人才50~1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可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3年租金;创新人才和团队领衔人在吴江购买自用住宅的,可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可给予人才所在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按照《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人才[2016]8号文件执行);
  (3)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领衔人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在外租房的,可给予每人每月不高于2500元的租房补贴(按照《关于印发〈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开人才[2016]1号文件执行)。

  2.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

  重点产业引进的紧缺专技人才,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上技能等级的,可给予12~15万元的安家补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可给予8~10万元的安家补贴;具有国内外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在吴江购置唯一住房时,可给予7.2万元的购房补贴(按照《关于印发〈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开人才[2016]1号文件执行);

  租住开发区挂牌人才公寓的企业紧缺人才,可在两年内享受租房补助。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上技能等级的,每人每月1000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的,每人每月500元(按照《关于印发〈吴江经济技术

  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开人才[2016]1号文件执行);

  现代服务业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可给予30~50万元安家补贴(按照《吴江区现代服务业紧缺专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人才[2016]8号文件执行);

  文化、教育、卫生、旅游领域的紧缺高层次人才,新引进的可给予30~50万元安家补贴;自主培养的,可给予10~30万元培养资助;支持文教卫旅等人才设立大师、名师、名医等工作室,可连续3年给予工作室5~8万元/年平台建设资助(按照《吴江区文化紧缺专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江区教育紧缺专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江区卫生紧缺专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江区旅游紧缺专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人才[2016]8号文件执行);

  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人才,全职引进的可给予10~30万元安家补贴;柔性引进的,5年内可按20~25%的比例给予薪酬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年(按照《吴江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资助办法》吴人才[2015]7号文件执行)。

  3.实习生补助项目

  吴江籍应届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前在开发区注册的科技领军人才企业、高科技企业、开发区重点需扶持的骨干企业中实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实习补贴;研究生学历的给予每人每月800元实习补贴,每位实习生申领补贴期限不超过半年(非吴江籍研究生学历可参照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开人才[2016]1号文件执行)。

  4.高技能人才补助项目

  对企业内培养评价高技能人才试点单位举办的高级工班,可给予不少于1.5万元配套资金;对培训机构和内评企业承办的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班、技师班、高级技师班,可分别给予不少于6万元、12万元、15万元配套资金;对参加国内外高技能研修班的学员,可给予50%不超过1万元学费补贴;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可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资助(按照《吴江区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人才[2016]8 号文件执行);

  支持“区域化企业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可给予10~30万元/工种一次性启动补助,可连续3年给予基地10~30万元/年的运营奖励;可给予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5~10万元一次性平台建设资助;可给予企业技能竞赛2万元经费补贴;评选“吴江区优秀高技能人才”,可分5年给予2.5~7.5万元薪酬补贴;评选“吴江区优秀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机构和个人”,可给予企业和培养机构2~5万元、个人5000~10000元奖励(按照《吴江区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吴人才[2016]8 号文件执行)。

  5.职称补助项目

  凡在符合申报范围的企业内工作,通过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者,经评审合格通过后,可按当年度评审费用的50%进行补助。符合申报范围的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每申报成功一名中级职称奖励该企业人事部门100元;申报成功一名高级职称奖励该企业人事部门500元(按照《关于印发〈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开人才[2016]1号文件执行)。

  6.产业人才培训补助项目

  科技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可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100%比例补助;规模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可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80%比例补助;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可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50%比例补助;高层次紧缺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可给予每人不高于2000元的补助(按照《关于印发〈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等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开人才[2016]1号文件执行)。

  7.大众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进计划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可给予50—1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毛坯房2000平方米以内给予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贴;三年内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补贴;20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三年内给予免房租优惠,第四、第五年给予房租金减半优惠;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最多不超过10套人才公寓,免3年租金;由众创空间孵化的项目,如一次性获得2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经审核,给予众创空间每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辅导奖励;在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中获奖或成功入选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以上人才计划的,给予每项目5万元的创业辅导奖励;众创空间负责人优先推荐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评选。在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经审核,给予开发区“优秀众创项目”称号,并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补贴;创业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投资2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简化众创空间项目的企业注资和注册场所的要求,为其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务,协调其子女在开发区就近入学等便利;开发区成立1000万元的众创引导基金,运用基金参股形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天使(种子)基金,投资众创空间内创新创业项目(按照《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创空间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吴开发[2016]3号文件执行)。

  三、操作要求

  1.紧缺人才目录、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照2016年《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2.所有补助经费,均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年初制定计划列入年度人才基金财政预算。

  3.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科技局另行制定相关项目实施细则。

  4.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人才基金使用操作办法。

  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人才创新创业“金种子”工程的若干意见》(吴开委[2014]42号)同时停止执行。

中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金种子”工程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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