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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金种子”工程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21    来源: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室、局、公司、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牢牢把握“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千年古镇和极具创新活力的科技新城”定位,全面实施“五个最具”发展战略,根据《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发改地区〔2013〕81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和吴江区十二届党代会精神及《关于深入推进吴江区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的若干意见》(吴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金种子”工程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千年古镇和极具创新活力的科技新城”目标,全面建设一个最具经济实力、最具创新能力、最具文化活力、最具生态魅力、最具旅游影响力的全新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以“金种子”工程为我区人才工作着力点,牢固树立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的新理念,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带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政策措施

  1、紧缺人才安居项目

  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领域,促进人才安居乐业,充分发挥紧缺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鼓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按照如下标准给予安家补贴:

  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

  吴江区文化领军人才奖励30万元;重点人才奖励10万元;新引进的文化领军人才,再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文化重点人才,再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

  吴江区旅游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五年内享受薪酬补贴,其中,旅游领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5万元;旅游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对新引进的旅游领军人才再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旅游重点人才再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安家补贴;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上技能等级的,给予12-15万元的安家补贴;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给予8-10万元的安家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的,在吴江购房时,给予6万元的购房补贴。

  “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购房时,在原补贴基数上上浮20%。同时,为鼓励人才在我区安家,凡在开发区购房的开发区财政追加1万元补贴。

  柔性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参照安家补贴标准,给予享受8-15万元的薪酬补贴。

  租住开发区人才主管部门所提供人才公寓的企业紧缺人才,两年内可享受政府租房补助。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每人每月不高于2500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上技能等级的,每人每月1000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的,每人每月500元。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由开发区财政全额补助,其余对象由吴江区、开发区两级财政按规定负担。

  2、实习生补贴项目

  吴江籍应届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前在我区注册的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企业、高科技企业、开发区重点需扶持的骨干企业中实习的,本科学历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实习补贴;研究生学历的给予每人每月800元实习补贴,每位实习生申领补贴期限不超过半年(非吴江籍研究生学历可参照执行)。

  3、专技人才补助项目

  鼓励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抓紧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补助项目包括:

  区内企业引进首次在我区就业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吴江区人才主管部门给予2000元/人奖励资助。

  区内培训机构通过吴江区人才主管部门认定后开展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凡通过定点培训机构取得高技能人才证书且工种符合《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根据职工参加指定职业(工种)培训鉴定的等级不同,吴江区人才主管部门给予高级工每人1000元、技师每人1500元、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的培训资助。

  区内苏州市级以上企业内培养评价高技能人才试点单位可根据当年内评高技能人才数,吴江区人才主管部门按照高级工500元/人、技师750元/人、高级技师1000元/人给予企业内部培养补贴。

  紧缺创新型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标准:获得“吴江区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称号的,给予五年内每年1.5万元补贴;

  获得“吴江区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的,给予五年内每年1万元补贴;获得“吴江区有突出贡献的高级工”称号的,给予五年内每年0.5万元补贴;获得“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培养机构”称号的,给予2~5万元奖励;获得“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个人”称号的,给予0.5~1万元奖励;获得“吴江区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性补贴2000元/人。

  凡在符合申报范围的企业内工作,通过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者,经评审合格通过后,当年度评审费用由开发区财政补贴50%。

  符合申报范围的各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每申报成功一名中级职称奖励该企业人事部门100元,申报成功一名高级职称奖励该企业人事部门500元。

  4、产业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重点资助开发区内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内各类重点产业人才培训项目。科技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100%比例补贴;规模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项目,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80%比例补贴;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50%比例补贴;高层次紧缺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给予每人不高于2000元的补贴。

  三、操作要求

  1.开发区紧缺人才目录、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照吴江区人才目录执行。

  2.所有资助、补助经费,均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年初制定计划列入年度人才基金财政预算。

  3.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另行制定各项目实施细则。

  4.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会同开发区财政局制定人才基金使用操作办法。

  5、如遇特殊情况,需一事一议的,提交党工委讨论决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教育人才和卫生人才各项补助参照吴江区相关文件精神。《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人才创新创业“金种子”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吴开委[2014]21号)同时停止执行。

中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实施新一轮开发区(同里镇) 人才“金种子”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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