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来到江苏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参加审议。江苏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代表、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在江苏团审议时作交流发言。他说,制定《外商投资法》十分必要,出台《外商投资法》,一是要向世界发出信号,“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表明了中国政府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二是针对外界对中国发展环境的关切,作出积极回应,让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放心投资、安心发展;三是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为使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得到更好的尊重与保护,我们首先要保护好外商在中国的投资。正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只有让外企顺利进得来、安心留得住,中国企业才能走得出、行得稳,才能把中国企业带向国际经济舞台,融入经济全球化。
崔根良认为,外企到中国来,中国企业走出去,都是中国发展“一盘棋”。加入WTO当初,中国企业担心“狼来了”,认为外商到中国来,带来雄厚资本、先进技术,是来抢中国的市场、企业的饭碗。恰恰相反,事实证明市场倒逼中国企业背水面对挑战,在竞争中学到了国际管理合作经验,加速了自身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是“鲶鱼效应”激活了市场,推动了改革开放40年中国创造发展奇迹。
崔根良说,亨通的发展同样伴随改革开放大潮,受益于融入全球化的战略。尽管去年出现中美贸易摩擦、多国竞相加税、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影响到我国产品出口,但对于产业走出去、布局早的企业来说,由于在当地生产,不受关税提高、贸易壁垒的影响,在境外的业务发展反而是个促进。2018年亨通全年营收增长近30%,达到1019亿元,增长主要来自于亨通在全球布局的10个产业基地和覆盖130多个国家地区的海外业务,契合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
崔根良表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还特别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经济发展加快立法,主动为市场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法治保障,做了大量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强调“下大气力优化民企发展环境,保护民企产权,让民营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还宣布了大幅度减税降费的具体政策,民企已迎来大发展的最好时代。
“风大好借力,扬帆正当时!我们将聚焦创新,打造引领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亨通打造成为高科技、高质量的国际化公司。”崔根良说。
崔根良还就真正从法律层面保障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享受平等待遇提出建议。